桃镇机构设置
按照“4办3中心1队”的模式,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(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)、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、平安法治办公室、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等4个内设机构。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为:
(1)党建工作办公室(新时代文明实践所):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宣传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统战、群团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。
(2)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:主要承担党委、政府日常事务。负责网络安全、人大、国防动员教育、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,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。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、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、管护、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。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自然资源规划、镇村规划等工作。负责产业发展、商贸流通、电子商务、动植物防疫、统计、环境卫生、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。
(3)平安法治办公室:主要承担法治建设、平安建设、综治维稳、信访、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。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。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、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,反馈办理结果。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、司法所等工作 。
(4)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: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、消防安全、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。负责辖区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、防汛抗旱、森林防灭火、气象、地震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、灾情报送、应急救援等工作。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。
(二)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,规格为副科级,设队长1名,主要职责为: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、接受投诉举报、 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。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 责,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。
(三)桃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(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), 副科级事业单位,各设主任(站长)1名;设置镇村建设服务中心,副科级事业单位,各设主任1名。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:
(1)便民服务中心(退役军人服务站):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、民政、社会保障、拥军优抚、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。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、办理工作,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。负责社会救助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就业创业培训、退役军人事务、残疾人服务等工作。负责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等工作。
(2)镇村建设服务中心:宣传贯彻镇村建设规划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负责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。负责镇容镇貌、环境卫生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。协助开展镇村规划建设、特色小镇建设、农村住房建设、危房改造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隐患点监测等工作。